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 “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编号:WH***SZ**SJ****)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①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条第 * 项 “投标人资质要求” 的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② 市政行业(或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②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 人员资格中的“ ⑤ 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修改为:“ ⑤ 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 *月 ** 日
芜湖市天门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初步设计项目答疑澄清第*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