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用气体配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彭州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20日
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408
招标单位:彭州市人民医院
预算金额:160万元
项目名称:采购医用气体配送服务(二次)
联系方式
02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8-********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医用气体配送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乘以服务期限进行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费率标准为:成交金额***万元以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费率*.*%。 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备案编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品目:C******** 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预算金额(元):***万元/年;采购包最高限价(元):***万元/年。

*.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彭州市南三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结果更正的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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