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医保信息系统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SZJC2023-C-030)
采购结果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5-09
项目编号:SZJC2023-C-030
联系方式
6982****
联系人:高**
单位: 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招标人
0512*********
联系人:严**
单位: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人
0512*********
联系人:孙*
单位: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SZJC****-C-***

二、项目名称:**** 年医保信息系统支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 **** 号网新双城大厦 * ****-*

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医保信息系统支撑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随着医保改革发展进入新时代,为适应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完成国家和省医疗保障部门工作要求,现有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化工作需要全面持续推进。目前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面向全市约****余家两定机构、****万参保职工、**万多家参保单位提供服务,处理面广量大的医保系统使用类问题,要求咨询服务响应及时、信息收集整理完备,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运转必须保证实时不间断。此外,国家平台上线后将逐步过渡到医保业务大市通办,医保经办事项向基层经办点延伸,部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纳入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点后,医保服务网点也需要医保中心信息部门提供相关应用级服务支撑。

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月,信息化队伍的规模和现状还难以满足参保人医保经办和就医时短至小时级别服务响应的要求,需引入第三方系统支撑服务团队驻场服务,弥补自身人力资源不足,承接全市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和相关经办支持工作,既能实现业务需求的快速响应,也能将自身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重要的业务系统和最核心的技术掌控,保障参保人在两定划卡就医时各类信息服务诉求,从而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服务标准:

(一)实施目标

*.建立专业的信息系统服务支撑团队,作为苏州市医保中心信息化队伍的补充力量,配合医保部门平稳、高效开展保障服务,为相关业务经办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

*.与苏州医保信息部门配合,形成一个高效、规范的信息服务团队,为业务经办提供信息支撑及咨询培训、信息系统测试等服务。

*.为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提供专业的线上线下医保业务咨询指导培训服务。

*.信息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主要指医保内部机房和全市网络的日常维护,对各经办服务网点提供包括网络、系统、硬件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做好除国家平台之外各类原应用系统的服务支撑。

*.提供各项医保相关专项研究调研的数据整集,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服务。

*.日常值守和保障:日常做好****的两班制值守和保障,在重大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提供人员全天值守服务,为医保服务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医保部门指定其他信息支撑任务。

(二)服务要求

服务总人数不少于*人,需在采购单位指定场所驻场。

*.信息系统对外及对内服务支持

设立专职岗位记录解答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在系统的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或问题反馈电话,及时进行回复解决,对于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系统使用前的操作培训。岗位人数设定*人,制定值班和轮休制度,保证双休、节假日常规值班,如遇系统更新或重大政策调整则安排**小时轮班值守。

*.硬件和网络维护

IT资产信息的全面了解。全面清查现有数据中心机房内的全部IT设备,包括资产的基础信息、配置信息、关系信息、生命周期信息,以及与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等信息,并与现有资料进行核对,彻底核实了解数据中心资产数据,岗位人数设定*人;

IT资产实现自动化实时管理。将数据中心的IT设备建立以业务为主线的管理新模式,同时建立全新的资产管理制度,搭建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信息系统;

了解系统的健康性状况。对核心业务相关的系统进行全面的健康性分析,分析潜在问题,给出解决建议和方法,以便尽早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降低系统中断的风险,并保持定期检查;

实行实时系统监控服务,提高故障预警和故障处置能力。建立监控体系,对机房环境、重要系统和重要设备实现****小时自动化性能监控。并将日常的故障维修和应急响应外包给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实现****的全年无休的技术支持服务,保证业务系统的故障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解决。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国冬、鞠明

周未未(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

联系人:高震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康、严静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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