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 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 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 该网站“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 ” 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 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 《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 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 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 否决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 号
联系人:张泽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号保利广场(北侧)H*办公楼****室
联系人:曹万龙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万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