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分钟前 | 公 开 人: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 |
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粤**破***号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粤**破***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蓝海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蓝海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以上统称“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统计。经统计,截止至****年**月**日,蓝海公司尚欠*名职工的职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元(详见附件《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管理人调查、统计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各职工如对附件《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中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于****年*月**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更正要求的,视为同意管理人公示的《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中所记载的债权数额。
特此公示
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附:
*、东莞市蓝海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秀英律师、张佳律师、张宇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