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上察隅镇阿扎片区排污新建维修项目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编号:S*******************)
一、内容
我单位于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察隅县上察隅镇阿扎片区排污新建维修项目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内容经我公司调查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任项目经理熊新,存在在建项目,违反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和本项目中招标文件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违反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备中标人资格。因此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业主决定顺延中标候选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现变更为:
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藏嘉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期间提出。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