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珉谷轻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01号补遗书
澄清/答疑公告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贞丰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09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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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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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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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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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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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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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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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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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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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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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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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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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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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招标的贞丰县珉谷轻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现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本项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修改为:
*.*.* |
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 |
*、本项目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本项目工程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投标报价:
*、设计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设计费用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验收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所有费用。
*、施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此报价要求投标人包括工程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相关其他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故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预估价,只作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函中的暂定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价。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的**%计费范围内及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计价结合实际为结算依据;施工部分参照《**** 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定额》(****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 版),计量原则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及配套文件等结合市场地方行情的计价方式优惠*%以上进行计价,本项目材料价格参照当期《黔西南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信息,其中:地材执行贞丰县市场价格,材料采购不计采保费。如上述文件都没有参考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市场价格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共同询价后签证确认。若在实施期间有新文件政策执行时,按国家或省住建厅新的相关文件执行;当市场价与造价信息价幅度差超过±*%时,据实调整。材料价格调整标准按施工工期内造价信息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价和取费。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施工产生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审定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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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协议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施工部分代理费**.**万元,设计部分代理费*.**万元,合计:**.**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及时间不变,“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贞丰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 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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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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