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爱之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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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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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金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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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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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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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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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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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年*月**日**时**分**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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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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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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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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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关于金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澄清通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年*月**日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 发布了金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并于当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官网》出售了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取**万元的整数倍) 其他要求:在签订合同前足额缴纳 修改为: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或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取**万元的整数倍) 其他要求:在签订合同前,足额缴纳或提供履约保函 二、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 ”履约担保中: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取**万元的整数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修改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或者提供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取**万元的整数倍);如采用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采用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自发包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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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至发包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三、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经审核的当月已完工作量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进度款的**%,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留*%(竣工验收合格后扣留)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支付工程款时,须执行发包人公司审批流程,承包人需开具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建筑业发票给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另外支付。” 修改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经审核的当月已完工作量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进度款的**%,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留*%(竣工验收合格后扣留)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支付工程款时,须符合发包人公司审批流程,承包人需开具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建筑业发票给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另外支付。”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进行对应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特此通告。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爱之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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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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