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教学、实训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部分内容的更正
各潜在投标人: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实训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N****************)”的采购公告于****年*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的“技术及其他要求”原内容为:
★*.为保证项目实施后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本次所投产品(IoT云互联网络触摸屏调音台、系统主控管理软件、IP话筒前级、广播功放)必须无缝对接且兼容采购人现有的校园广播系统(品牌:APP-PA,型号:S****)。(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并进行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交货及验收时采购人有权查验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并进行投标人电子签章)
现更正为:
★*.为保证项目实施后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本次所投产品(IoT云互联网络触摸屏调音台、系统主控管理软件、IP话筒前级、广播功放)必须无缝对接且兼容采购人现有的校园广播系统(品牌:APP-PA,型号:S****)。(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无缝对接且兼容采购人现有的校园广播系统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进行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查验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并进行投标人电子签章)
二、本项目采购公告中附件(采购需求)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更正公告内上传的采购需求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旺苍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