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年*月**日发布的“广元国际铁路物流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查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XJSGY-****-***)现作以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第三条 第四款 质量及验收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处理。中标人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人到达现场后**小时内解决问题,若未能及时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及时说明情况。”变更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处理。中标人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人到达现场后**小时内解决问题,若未能及时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及时说明情况。”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国际铁路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交通物流港上西园区综合楼A座*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