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SMDG-D****-****
二、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通用电气医用成像系统维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A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意威路**号*幢 | *******元 | *******元 |
服务类 |
名称:通用电气医用成像系统维保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占峰、沈庆莲、张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号文执行(以下简称国家收费标准)实行分段累计收取,成交金额在***万以内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扣率收取;成交金额在***万到***万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扣率收取;成交金额在***万到***万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扣率收取;成交金额在***万以上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扣率收取;(收取费用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每次代理服务费不低于****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志云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