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被列入《全省房地产“烂尾楼”项目开发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相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加幅度为*.*万元或*.*万元整数倍。竞买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包括《挂牌出让须知》、《土地使用条件》、《规划条件》等相关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style="color:; ">)进行交易,申请人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style="color:; ">)自行下载《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三、挂牌出让时间
*、挂牌出让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
*、挂牌期结束后仍有两家或以上要求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四、领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龙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领取《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以《成交确认书》为准。如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龙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成交价款,其余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缴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