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大工匠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豫工文〔****〕**号)和《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年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的通知》,经基层申报、各级推荐、资格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拟确定****年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如实反映。
电话:****-******** 邮箱:*********@***.com
附件:****年中原大工匠培育对象名单.docx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