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废标理由:通过资格性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采购包*(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经营服务外包:*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厦门百惠鲜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绿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豪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本项目因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名称: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号(中恒基大厦)*楼***-***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巧玲、纪昇、何翠平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