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号计划函要求,于****年*月*日就广西教育厅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教育厅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GXZC****-G*-****-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
合同履行日期: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文凯、吴桂贞、曾东林、庄小茜
采购人代表:王芳香
五、中标信息:
本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华东路**号**栋二层
*.中 标 金 额:捌拾捌万零叁佰贰拾元整(¥***,***.**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本项目: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南宁市竹溪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覃阳,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