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宿舍楼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鹿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宿舍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已于 **** 年 * 月 **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公示结束,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鹿邑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宿舍楼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鹿发改【****】**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
艾美丽(主场专家)、陈洪涛(主场专家)、王景丽(副场专家)、王新生(副场专家)、李振华(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结果信息:
*标段:
中标单位: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价(费率):
设计报价:******元
施工报价:********.**元
项目经理:陈赛赛 证书编号:豫************
设计负责人:李永旭 证书编号:B***********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设计:**日历天 施工:***日历天
*标段:
中标单位: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
项目总监:张二永
注册证号:********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五、异议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登录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向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栏目有项目线上异议操作指南、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携带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鹿邑县鹿穆路鹿邑职业技术学校东南角
联系人:何金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号省检察院综合楼A座**楼
联系人:张喆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