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佛山市佑申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翟万俊与被申请人佛山市佑申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委提交追加申友宝为本案被申请人的申请,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追加被申请人的申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佛 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号华南创谷科技园**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张槎仲裁庭(张槎一路***号华南创谷科技园**座*楼)
联系人:卢书记员;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