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
二、合同名称:中海社区警政便民服务点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中海社区警政便民服务点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街道办事处
地址:天宇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瑞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号*栋*楼*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中海社区警政便民服务点装修工程 |
*(项) |
*******.** |
*******.**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零叁佰捌拾陆元捌角陆分
七、验收日期:****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卢忠洋、张忠伟、唐超、邓佳茜、缪书彬、徐宏志、彭旗,夏治槐
九、验收意见: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本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各方检查验收,认为:*、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本工程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施工。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本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无质量隐患,各种使用功能均能满足要求,本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