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长安路5号(浩创江南院)车位14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宁德市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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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周宁县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止(延时的除外)在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长安路*号(浩创江南院)车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现状拍卖并以现状移交。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此次拍卖为本院的第一次拍卖。拍卖竞价时间*********时至*********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周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不安排集中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需执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竞买主体、规划限制、过户条件等相关规定,并执行承担因违反相关政策而产生的不能过户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并按现状移交拍卖物,以现场确认的状态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过户过程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基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后**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税费的发票至本院申报退税,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其他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由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福建省周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已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本轮拍卖不参与网拍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人:叶法官。

联系地址:周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详细信息可在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style=";color:;">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user_id=*********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上查询。

周宁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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