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 的通知》(内财社[****]***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劳办发[****]**号)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内江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号)规定 , 隆昌市弘兴职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对 ** 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 了 劳务品牌 培训 。 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后,对 ** 名 已 完成培训的学员进行了鉴定, 并 获得 相应专业 专项 职业 能力证书。依据文件要求, 隆昌市弘兴职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向 隆昌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申请、审核 , 并经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拟对 ** 名符合培训补贴条件人员予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元 和 拟对 ** 名符合鉴定补贴条件人员予以技能鉴定补贴 **** 元 ( 详见附件 * ); 拟对脱贫人口 **人发放生活费补贴****元 ( 详见附件 * )。 现 予以公示 , 公示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建设与鉴定股 反映(联系电话: ****- ******* )。
附件*:****年第*批次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建档立卡学员生活费补贴拨付明细表
附件*:****年第一批次职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费补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