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龙狮非遗常态化展演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补充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情况:*、计划备案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总价最高限价******.**元,其中火龙灯舞”展演单价最高限价为****.**元/场次;彩龙展演单价最高限价为****.**元/场次;南狮展演单价最高限价为****.**元/场次;火壶展演单价为****.**元/场次。
二、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段**号。
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皇金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号楼九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冰月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