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模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
采购公告 安徽省 | 滁州市 | 南谯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月23日
项目编号:czsjcg202411-025
项目名称:滁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模型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550********
联系人:未*
单位: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招标人
0550********
联系人:未*
单位: 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滁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模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模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关于评分办法业绩部分的疑问投标人具有反欺诈类软件开发(或服务)业绩的得*分,最多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明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案例是否有金额限制?是否要求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建议明确金额限制及发票要求。

答:业绩金额不做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需提供发票。

*、问:关于评分办法技术方案的疑问:(*)评分办法技术分-国家模型部署优化服务方案、业务协同搭建服务方案。(*)涉及到国家局,省局的大数据专区试点权限,国家局的模型下放等,需要明确:*)滁州市医保局是否有相应的账号权限;*)滁州数据专区的建设模式;*)国家和省局有哪些权限放给滁州来推动本次试点?*)建议下放相关权限至滁州医保局并明确滁州数据专区的建设模式。

答:*)国家大数据监管平台分配给滁州市医保局有管理员账号和相应的权限;*)此次采购项目不涉及数据专区建设模式;*)滁州试点项目是国家大数据监管的拓展和补充,相对独立运行,无需国家和省局下放权限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胤关勤勤

电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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