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国有性资产进行公开回收处置,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回收企业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荔湾环境监测站共有***件(套)待处置的国有资产,其中荔湾分局***件(套)、荔湾环境监测站**件(套),涉及电脑、打印机、空调、监测仪器设备等(详见附件*)。委托*家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回收企业对该批资产进行处置。
*.处置方式:公开比选回收企业,价高者得。
*.标的展示:不进行展示
二、回收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资产回收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利用;
*.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
*.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信用报告或承诺书);
*. 不接受现场踏勘。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回收方案(含运输、拆解、环保处理等流程并加盖公章)。
*.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号二楼办公室;
-电子邮箱:*********@qq.com(需同步寄送纸质盖章件)。
四、评选流程
*.资格审核: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淘汰;
*.公开竞价: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报价进行比价;
*.结果公示:确定回收企业后,在单位官网公示*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资产报废回收协议》。
五、注意事项
*. 回收企业须自行承担拆解、运输费用,并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 资产移交后,回收方不得转卖整机(如电脑、服务器),须按国家规定拆解处理;
*. 若发现虚假报价或串标行为,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 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所有。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附件:*.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报价表模板.wps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