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套海农场机械队****.**亩土地经营权出租(首期****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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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FCZZ******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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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租金底价(元) | 首期****元/亩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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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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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号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标的地块属于****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渠、沟、路、林、田配套到位。项目区土地基本为宽***米、长***米的“条形”地块,激光平整土地误差在±*cm范围内。自治区农牧厅规划建设“百园百企百店”工程,已将该苜蓿基地作为内蒙古西部区*万亩优质牧草基地的核心示范区。 *、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 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 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租保证金。 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实际情况已确认。 *、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总额,付清后方可 签署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 格,并扣除竞租保证金。 *、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面积为参考,最终以双方核定为准。预付交易价款=****.**亩*最终成交单 价,交易服务费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收取。最终交易价款=实际数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受让方进行交付, 即标的交接过程中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 有超出部分,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过程中土地面积、质量等发生变化不调整交易服务费。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此次竞价成交价款为****年租金,后续每年租金同****年,于每年*月*日前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没有按时打款视为违约,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标的土地现状为苜蓿留茬,****年全部种植中苜*号和美国骑士首蓿,年内平茬收获*次,现已浇冬季保墒水。承租方须续耕苜蓿,*年之内不得翻耕种植其他作物。 *、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向最终承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元/亩,由承租方于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当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要在到期之前对所租赁耕地进行残膜回收、翻地、平整和秋浇,确保翌年不影响农事生产。在此基础上,由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整改达标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如承租方每年*月*日前未将租金交纳至指定账户,出租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若不交纳履约保证金,视承租方违约 。 *、竞租保证金按照***元/亩收取,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个工 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或违反公告约定或相关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 置。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如需要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的,由承租方与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 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要向农场水管部门预交水费,具体收费以实际为准。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 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一次性交付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每年*月*日前,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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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 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 承租方参考。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在交纳上述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总额的一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款项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 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 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承租方承租土地为耕地,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 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附属物所有权人为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通过本次项目出租成交后取得附属物的使用 权,耕地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地面“附属物”使用、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要使用时需与出租方进行沟 通协调,避免出现因抢水、抢电造成断水、断电或浇灌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 *、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 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 拆除,恢复原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 国家及属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 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 将该土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 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 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 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必须依法经营,禁止承租方对其承租的耕地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承租的耕 地,解除合同。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 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承租期间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耕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 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 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 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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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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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向承租方收取成交总价(成交单价乘以成交亩数)的*%。 | ||||
附件下载 | 受让申请书.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 |
技术支持 | 李丽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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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