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部分进行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内工建协【****】**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现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按内工建协【****】**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以此变更内容为准做相应修改。
本次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与本变更不一致时,以本变更为准。各投标人以此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