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万山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
原项目编号:****AFNG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万山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AFNGZ*****
各投标人: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万山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项目编号:****AFNGZ*****)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我方疑问,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是否需要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
回复:投标人资质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即可。
提问二:招标文件“运营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或面积不少于****亩的农业种植类运营业绩。”
我单位******有限公司,属**市市属国有农业企业,主要从事水稻和小麦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每年对我公司下达种植任务指标,水稻基本上是*万亩/年,小麦在*万亩/年以上,所有耕地全部是我公司自己所有,无需从他人手中承包土地,故不能按照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只能提供市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文件及完成证明,是否可行?
回复:予以认可,但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二、澄清公告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楼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
邮编:******
联系人:何工
电话:****-********
****年**月**日
第*次附件: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万山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万山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编号:****-******-**-**-******)
四、合同估算价:*****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庐城镇、柯坦镇、万山镇、石头镇及移湖街道地块),包含*个土地整理地块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及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面积共计约*****亩,概算价约*****万元(以初步设计为准)。
七、计划招标时间:****年*月
八、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