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项目化粪池招标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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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永丰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恩江大道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远帆大厦A座****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张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DH-****-YF-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项目化粪池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问题一: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的认证范围问题。
澄清如下:本项目投标人要求为化粪池生产企业,对上述*个认证证书中的体现的证书权属单位,要求与投标人单位完全一致,认证范围不作特别要求。
问题二:有关近三年内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评分。
澄清如下:取消该评分点,评分分值见下表。
问题三: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评分点。
澄清如下:不作调整。
问题四:有关开标一览明细表与保证金汇款凭证密封问题。
澄清如下:开标一览明细表与保证金汇款凭证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根据上述澄清,本项目评分的商务部分分值分值调整如下(其他分值不作调整):
商务部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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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分。(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制造商获得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分。(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制造商获得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分。(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制造商获得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得*分。(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制造商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在有效期内的省级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在有效期内的市级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最高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及时提供高质量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分,合理、可行得*分,欠合理得*分。最高得*分。(根据售后服务方案酌情评分) |
本项目为 EPC+O 总承包项?,在 EPC+O 总承包?次 招标时已接受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本次招标为 EPC+O 总承包方式下的“二次招标采购”,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本项目根据EPC+O招标时的标段划分,将化粪池材料对应地划分为*个标段,总投资约***.**万元,其中标段*约***.**万元,标段*约**.*万元,标段*约**.**万元(最终的价格,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签署的合同文件为准)。未达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配套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规模和标准。
招标人(甲方一)主要基于监管职能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来开展化粪池的招标采购工作。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恩江大道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君汇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远帆大厦A座****室
联系方式:王工、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张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