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壤塘段)形象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一般资格审查-序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体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其余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监管部门:壤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备案编号:********************[****]*****
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品目:C******** 广告宣传服务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壤柯镇罗吾塘中街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瑞信诺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