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柘城县)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商丘市 | 柘城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5月28日
项目编号:柘财采磋-2024-83
招标单位:柘城县水利局
预算金额:50万元
中标金额:49.5万元
项目名称:柘城县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柘城县)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联系方式
0370********
联系人:孙**
单位: 柘城县水利局
招标人
1769*******
联系人:李*
单位: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柘城县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柘城县)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结果公告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水利局的委托,就柘城县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柘城县)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柘城县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柘城县)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柘财采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万元;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万元)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柘城县)》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柘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沈闪闪,刘丹丹,孙什奇(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柘城县水利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林之源(北京)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价:******元     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成交价:

小写:******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成交价:

小写:******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南里**号*层***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名称:柘城县水利局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惠济河洼地柘城县)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国内有相关标准的执行国内相关标准。若国内无相关标准的,须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要求)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投标单位:林之源(北京)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北京中林联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省远志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人:柘城县水利局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址:柘城县北关大街

代理机构: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季

联系电话:***********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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