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文件规定,呼和浩特市天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对三间房新农村住宅建设项目、如意佳园二期工程和如意佳园三期工程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间房新农村住宅建设项目、如意佳园二期工程和如意佳园三期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三间房村,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东经***.********°,总占地面积为******.***m*,本地块共包括三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和地块二东侧区域已建设三间房新农村住宅建设项目,于****年开工建设,地块一于****年竣工,地块二于****年竣工;其余地块目前尚未开发。
*、项目情况:该地块一调时地块用地现状为水浇地、有林地和旱地,二调时地块用地现状为水浇地、其他草地、果园、有林地、设施农用地,三调时地块用地现状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水浇地、果园、其他草地和其他林地。根据相关文件,现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和踏勘)。为进一步保证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快检设备监测。在本地块内布设**个现场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布置**个现场快速检测点,对快速检测结果分析。
三、调查结论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重金属和TVOC快筛、编制调查报告等工作,完成了地块的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根据现有报告结论可知,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显潜在的污染源,在调查地块内和周边共布设**个土壤表层采样点开展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进行佐证分析,根据检测结论可知,土壤中TVOC浓度均为未检出,土壤重金属检测结果地块内外差别不大,不存在异常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较好,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单位:呼和浩特市天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调查单位: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佩楠
联系方式:****-*******
邮箱:*********@qq.com
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