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区块采出水拉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省 | 延安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预算金额:59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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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北区块采出水拉运服务项目(二次)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宜川高*井区、延川郝*井区井场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通过水罐车拉运至宜川高*井区采出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宜**井进行回注,为保证井场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及时拉运,保障生产井连续稳定生产,现需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陕北区块气井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进行拉运。项目总预算:***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宜川高*井区、延川郝*井区井场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通过水罐车拉运至宜川高*井区采出水处理厂或甲方指定地点。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将井场和气站蓄水池内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用泵抽吸到罐车内,将采出水及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宜**水处理站或者指定地点;*、负责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采出水拉运业务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延川县。

*.*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名服务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含普通货物运输)。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日历日)至少提供一项采出水拉运相关业绩(提供合同签订复印件及结算发票,以及发票于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财务要求: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现象。成立日期晚于****年*月*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人员及车辆要求:配置项目经理*人,拉水罐车**辆(含司机),拉水罐车核定载量大于或等于*吨(详见车辆行驶证,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截图),甲方可根据现场处理需求调整拉水罐车数量,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开展服务前*周内完成在宜川县环保局车辆备案及GPS安装。如开展服务前无法按照要求具备上述要求,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或被纳入“失信信息公告”及“三商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报名。

*.*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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