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WU
二、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一期(B标段)-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柒佰玖拾玖万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四、采购项目简介:
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一期(B标段)-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元/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