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佛山市信德家具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梁千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梁千要求你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元、护理费****元、营养费***元、住院伙食费****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以及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庄仲裁庭(南庄镇南庄大道西*号)
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