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北区污水泵站工程施工评标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广东省 | 惠州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23
项目编号:2402-441323-04-01-946237
开标时间:2024-10-17
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北区污水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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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北区污水泵站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北区污水泵站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北区污水泵站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月**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 ** **  **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 人组成,分别是 * 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 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污水、污泥处理工程专业。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 家,分别是: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清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 * 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广东祥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第(*)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或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

*、初步评审结果: *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评标结果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年**月**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人组成,分别是*位招标人代表,以及*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

暂定**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吴桂森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人、质量检查员*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业绩情况

*、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项目排海泵站工程施工;

*、紫金县环境保护局县城污水厂配套管网泵房建设项目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东县新平大道****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河南路***号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日期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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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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