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从农业银行吕梁分行收购的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兴县兴贸大楼)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具体信息见下:
债务企业一: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注册地:兴县蔚汾镇文化街
债务企业二:兴县兴贸大楼
所在地:吕梁兴县中心街
债权总额:***.**万元
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年*月**日,我公司拥有债务人债权本息合计***.**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债务企业概况-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李牡堂
类型: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万元
住所:兴县蔚汾镇文化街
登记机关: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范围:为发展合作经济提供服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监督指导生产生活日用品供应监督指导农副产品的购销
登记状态:存续
债务企业概况-兴县兴贸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H*UN***
法定代表人:王永红
类型:集体所有制
行业:商业服务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
住所:吕梁兴县中心街
登记机关: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出租场所、柜台出租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诉讼情况
未诉讼。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取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受让: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标的资产所涉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不良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欢迎投资者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查阅资料及咨询相关问题。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栗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号
邮政编码:******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仝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