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鸠江区城市泊位****年湾里街道部分老旧小区增设停车泊位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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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SZ**EP****(任务书编号:FS**************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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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鸠江区城市泊位****年湾里街道部分老旧小区增设停车泊位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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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SZ**E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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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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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齐落山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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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艳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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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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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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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何浪平、王兆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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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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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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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亿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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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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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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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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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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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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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南陵县和顺公园:合同价*******.**元 繁昌区荻港镇长江沿线凤凰矶段环境整治工程:合同价*******.**元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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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荣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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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设计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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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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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翠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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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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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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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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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方村街道行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合同价*******元 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支管网改造工程-洪巷镇配水管网(一标段):合同价********.**元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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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荣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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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元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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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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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缪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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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 | ||
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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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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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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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 保顺路东侧规划支路工程:合同价********.**元 花津南路地块规划支路一工程:合同价********.**元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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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荣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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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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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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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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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