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房县炳公垃圾中转站挡土墙、场地回填平整及围墙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房县中西关居委会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Y-FX****-****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房县炳公垃圾中转站挡土墙、场地回填平整及围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房县炳公垃圾中转站挡土墙、场地回填平整及围墙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根据《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带网址的社保网站截图);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
(*)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房县中西关居委会三楼
*、方式:
(*)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房县中西关居委会三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房县中西关居委会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号)和房县财政局、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发[****]**号)文件要求,①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工程项目为*%)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价格扣除,工程项目为*%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④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房县滨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中西关居委会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