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Z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郭县宝甸乡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宝甸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预算金额:******元
*.* 建设规模:共修建五个文化广场,每个广场建筑面积均为****平方米
*.*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程
*.* 工程建设地点:前郭县宝甸乡曲家围子村、青三村、长立村、靠勺山村、西罗围子村
*.*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大街****号),报名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大街****号)。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宝甸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彦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前郭县乌兰大街****号 邮编: ******
联系人:吕佳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