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5幢203室非居住房产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温州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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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总面积(㎡)

规划

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

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幢***室

****.**

其它商服用地(办公)/办公用房

**

**.****

*

*.**

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第五年租金同第四年。

浙(****)温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承租方被确定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房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年限*年,租金按年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下一期租金应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天缴清。租赁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期间如有政策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 日**时止,第二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代理公司咨询电话:****-********

(资产)公司咨询电话:****-********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

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业务举报:****-********

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纪检举报:****-********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凯罗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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