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消防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南阳市 | 宛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月12日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4-36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消防设施项目
联系方式
1383*******
联系人:李*
单位: 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
招标人
1580*******
联系人:陈**
单位: 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消防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 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消防设施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河南楚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进贤街***号东关街道办事处院内三楼***室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消防设施项目 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消防设施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日历天 尚松峰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瑞(组长)、陈文强、马毅(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第十九中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联系人:陈嘉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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