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 |
福阳村周边污水治理工程已由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福阳村周边 *.* 控制价(估算价):***.**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 万元 *.* 类别及内容: (*)工程类别:施工 (*)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范围和内容:按照图纸要求完成成福阳村周边污水治理工程内全部工程量。 *.* 工期要求:三个月 *.*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质量要求。 *.*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单价固定合同,实际中标价为财政审核控制价下浮*%为准,本项目正在财政审核中(预算价为***.****万元),投标人请注意项目存在的投资风险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其它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 |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