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皇姑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06日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02
中标金额:224.508万元
项目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联系方式
1898*******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东升乡东升村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食堂总面积 *** 平方米,需提供早餐、午餐、加班晚餐及节假日加班餐,早、午餐大概就餐人数 *** 人。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 ***.*万元·,其中包含食材 ***万元(其中包含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 **万元)。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人身意外险、服装费、管理费、税金、保洁低值易耗品等全部费用。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早餐、午餐、加班晚餐及节假日加班餐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负责保障食堂食品加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供餐及时;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甲方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服务时间: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所有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均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餐食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根据采购人考核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要求做好各类应急任务的饭菜保障工作;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卫生质量合格率***%;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出现顶撞、欺骗、损公肥私等现象的发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万里、樊祥富、张晓峰、杜旭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最高限价的*.*%收取;不足****按****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最终版.doc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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