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动物防疫补助要求,为了做好建宁县动物强制免疫补助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一)任务目标
坚持防疫优先,组织实施我县****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防辖区内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建设内容
*、强制免疫种类和区域
(*)对全县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亚型和H*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非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对全县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 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
(*)对全县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开展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由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 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以上。
*、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
****年*月*日至****年*月**日,对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场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肉鸡*.**元/羽、其他禽*.*元/羽、猪*元/头、牛*元/头、羊*.*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由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畜牧水产站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县直有关部门联审。并在“牧运通”APP上申报。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审定合格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批复,并报备省、市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 《建宁县畜禽养殖场实行“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自购备案表(附件*);
*、“先打后补”工作情况佐证材料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产地检疫证明、场内具有相应的兽医技术人员、专用的疫苗保存、储藏设备,并运转情况良好、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发票、养殖档案、强制免疫病种免疫记录、生猪销售记录、耳标领用记录、动物疫病检测报告、纳入“牧运通”平台管理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式*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兰 联系电话:***********
附件*: ****年度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 养殖企业补助经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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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自购备案表
备案单位:
地 址:
负 责 人:
自购范围: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养殖场名称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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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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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畜禽 |
种类 |
用途 |
存栏量 |
年出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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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藏和运输的主要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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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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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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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疫苗 情况 |
品种 |
生产厂家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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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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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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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确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