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源头村、南五马村、北甘泉村、赵店村)
澄清
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平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源头村、南五马村、
北甘泉村、赵店村)的招标公告,现将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原清单版本不对,无法打开,现已重新上传,请个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街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jsj*******@***.cn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西街
联 系 人:段女士
地
电
话:****-*******
电子邮件:psxsthjj@***.com
代理机构:山西乾瑞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西环路与保宁门西街交叉口世纪嘉年华 A座 ***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章)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