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的晋江市磁灶镇双龙路岛桥路口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晋政施招***********),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第*.*条修改为: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二、招标文件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竣工结算”修改为: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其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备案(复核)意见为准。
三、本项目执行《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公管办[****]*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通用本》:《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增加《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备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须按以下格式提交《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下:
*.我单位在 发布的上一年度信用考核/评价为 等级(或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 分)。
*.我单位没有失信记录或影响参与本次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