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桐乡市凤鸣街道合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下列凤鸣街道合星村****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及福严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凤招(****)**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为桐乡市凤鸣街道合星村生活、工业、建筑、园林垃圾清运处理、保洁等及福严景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地点在凤鸣街道合星村,计划投资约***.*万元,服务期*年(服务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地点: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东路***号)。
*.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表。
备注:
*.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桐乡市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九、开标地点:桐乡市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顾女士****-********)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乡市凤鸣街道合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桐乡市凤鸣街道合星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
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东路***号
(*)监督单位:桐乡市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桐乡市凤鸣街道同福路***号
桐乡市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xlsx(*.*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