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新泰西张庄镇回迁楼地块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环湖西路与***省道交口东南侧,中心坐标为(***.*********°,**.*********°),占地面积**** m*。调查地块东侧为青澄湖,北侧为***省道,南侧为耕地,西侧为环湖西路。
调查地块原为尚义庄村、司家庄村集体土地,未来土地利用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调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调查委托单位:新泰市西张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瑞泰境美(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地块内污染源调查地块为尚义庄村、司家庄村集体土地,****年之前一直为耕地,种植小麦、玉米;****年至****年为林地,进行果树耕种;****年至****年地块为空地;****年至****年为锅炉房;****年至今一直闲置。历史上用于耕地、林地,农作物耕种及耕种过程中肥料为农家肥,没有使用有机农药,基本不会对该区域浅层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或污染。目前场地内建筑物为东北角闲置办公区,历史上一直用于办公场所,不会对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东侧中部存在变压器,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变压器生产厂家了解到,该变压器型号为YBW**/*.*-***,生产时间是****年**越,是预装式箱式变电站,该变压器不含多氯联苯物质,基本不会对该区域浅层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或污染。历史上曾有锅炉房,用于青澄社区供暖,主要燃料为煤炭,无洗煤过程,其产生的炉渣集中存放,后被附近居住综合利用,本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铅、镉、汞、砷、铬、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cd)芘、二苯并(a,h)蒽、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硫化物、氟化物。
(*)相邻地块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现在主要为居民区和耕地。调查地块北侧**m为泰安新环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年至****年建设进行煤炭洗选;调查地块东北侧***m为安城加油站(****年至****年名称为京油加油站),****年至****年建设进行成品油销售;相邻地块涉及的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C**)、铅、镉、汞、砷、铬、苯并(a)芘、䓛、苯并(b)荧蒽。根据现场勘察,确定地块及周边企业存在可能会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物,为进一步明确该地块环境状况,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三、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共设置*个土壤点位(调查地块内布设*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设置*个参照点)。地块内实际采样深度为*m,地块外采样深度为*.*m,共取到土壤样品**个(包含*个对照点样品和*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GB *****-****中基本**项、pH值、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 (C**-C**)、氟化物、硫化物共**项。本地块结合区域土壤环境的背景条件,综合考虑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土壤环境质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本次调查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作为评价依据。根据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该地块污染状况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故本地块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后调查结束,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四、公共咨询途径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单位名称:瑞泰境美(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工***********电子邮箱:**********@qq.com,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