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华府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FJ-*********)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FJ-*********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五里华府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黄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恒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湖北恒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陂区前川街道钓台道以北、黄孝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容积率约*.*,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计容面积约*****平方米,住宅户数***户,机动停车位***个。建设高层住宅、相关配套设施及停车位。 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施工图详勘、施工勘察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和相关文件图纸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和相关文件图纸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归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如有)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勘察+②设计+③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之一(①或②或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①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②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③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拟派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年*月份以来任意*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家。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 ||||||||||||||||||||||||||||||||||||||||
*.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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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