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邹自资规告字〔****〕*号)
经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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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邹城****A** | 唐村镇富唐路南,迎宾大道西 | ***** | 商服住宅 | 住宅**年、商服**年 | 不大于*.* | 详见挂牌文件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特殊情况除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上挂牌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联系。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宗地另设底价。
(三)****A**号宗地不面向个人竞买,且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根据规划条件和民政部门要求,****A**号宗地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和民政部门复函意见(详见宗地文件附件)。受让人应在挂牌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于*个工作日内与民政部门签订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合同(合同草本详见宗地文件附件),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五)根据住建部门意见,****A**号宗地相应建设条件要求具体详见住建部门提出的拟出让地块建设条件的函(详见宗地文件附件)。
(六)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和邹城市财政局共同监管,挂牌活动结束后*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联系。
(八)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号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
济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