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票据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甲*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由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电子档案资料进行卷内目录编辑、核对、卷内分件挂接等精细化处理具体如下:*、****-****年度卷宗电子档案精细化及相关的软硬件服务(数字档案备份、卷内目录录入、卷内文件核对、电子卷册分件、电子分件质检、软件分件挂接、提供多媒体档案精细化管理软件与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无缝对接(此项为软件的升级服务))*****册 ;*、卷宗电子档案数字化(诉讼档案补扫)******页。 服务要求:l、供应商应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由供应商提交总体工作计划,并对项目进度、人员安排等进行规划,一周内完成项目开始前的设备进场、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自第二周开始档案的编辑、核对、卷内分件挂接等精细化处理工作,并按双方协商开始计算和监控工作进度; *、为保证档案的保密和安全,以及工作完成的质量,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的档案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档案的编辑分件工作; *、供应商应确保编辑的文件资料准确、清晰,具体要求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高检办字[****]***号)、《辽宁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精细化工作规范(试行)》(辽检办字[****]**号),并完成《档案基本信息(汇总表)》; *、供应商须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验和抽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修改错误;并应每周向采购人提交一次工作报告,对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要求、下周工作计划进行阐述,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进度的宏观控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以实际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高检办字[****]***号)、《辽宁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精细化工作规范(试行)》(辽检办字[****]**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劲松、刘树春、闻静、王冬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不足****元,按****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巍、杨海健 电 话:***-********转****、**** 十、附件 采购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doc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精细化扫描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票据印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